2025年9月25日-26日,第十二届国际地下空间开发大会(IFUS 2025)在上海成功召开,汇聚了国内外顶尖专家,围绕主题“创新 韧性 智慧”展开深入探讨,涌现出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组委会特别推出IFUS报告系列精选,分享专家精彩观点与深度洞见,持续赋能行业发展。
本期聚焦自然资源部滨海城市地下空间地质安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程光华的大会报告《地质维度审视地下空间安全》,一起来看↓↓↓

▲程光华在IFUS2025大会现场做报告
程光华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发展从平面拓展向立体化转型,地下空间开发已成为必然趋势,但如何确保开发与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首先重视地质因素。
程光华表示,他已连续参加该大会四到五届,始终致力于将地质元素注入地下空间开发领域。“地下空间开发是在地下进行的,地下都是由岩土水系组成的,离不开地质。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首先都是地质问题。”
程光华在报告中系统梳理了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及其危害。他指出,地下空间事故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期延误、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其中,人员伤亡不仅包括事故现场的伤亡,还涉及波及人员和外围人员,甚至后续影响。
根据事故表现形式,程光华将其归纳为地面、地下和衍生三大类。地面事故包括地陷、地面塌陷、裂缝、基坑垮塌、洞口塌方、水体破坏、地基陷落、道路损毁等;地下事故涉及洞内坍塌、涌水、渗流、流沙、渗泥以及设施腐蚀损毁等;衍生事故则包括地下淹水、火灾爆炸、海水入侵等。
程光华特别引用统计数据指出,2024年我国地面塌陷、滑坡事故达到34万多处,其中地面塌陷5900多处。2000年至2024年间,这些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60亿元,人员伤亡达4万多人,其中死亡近1万人。地面塌陷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城市群,地面沉降则主要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尤其是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及东南沿海小平原。程光华强调,这些灾害的分布与地质软土因素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程光华分析指出,地下空间安全的风险源主要分为两大类:自然环境风险和人为风险,两者往往相互叠加。自然环境风险包括岩体、土体、水体、气体、生态异常等;建设环境风险则涉及地面建筑、地下管网、地下古文化遗存等客观现实。
“地下存在的沙、土、软土、膨胀土、断层等是客观的地质现象,不开发就不构成风险。”程光华强调,“但一旦要开发地下空间,就必须承担这些风险。关键在于认识风险,并在开发时采取不同措施和方案应对。”
他认为,人为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认知能力的局限,包括对地球系统、地质演化、灾害机理的认知不足;二是技术水平的限制,涉及探测技术、监测技术、开挖技术、建造技术、防护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管理意识等。
针对如何有效防控地下空间安全风险,程光华提出了一系列系统性的思路。他指出,突涌、塌陷、沉降、坍塌、变形、污染等灾害都有其决定因素和诱发因素,必须从地质维度加以识别和防范。
程光华强调,地下空间开发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类型的地质信息支撑。布局阶段需要了解地壳稳定性,包括大地震带、大面积岩溶分布等;规划阶段关注地基稳定性;选址阶段需要掌握地表稳定性和基岩起伏情况;勘察阶段则要查明沿线具体的地质安全隐患分布;设计和施工运营阶段同样离不开详细的地质数据支持。
他提出的保障路径包括:分析地下空间安全事故与施工的关系,查明地下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其产生机理,识别灾害的控制因素,划分地质单元并建立地质模型,识别地下空间危险源,进行风险模拟与预测,从而在不同阶段关注不同风险源,防止隐患发生,最终确保地下空间开发的安全。
程光华最后呼吁,地质工作者和地下空间开发者应当更加紧密合作,将地质维度纳入地下空间开发的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识别和消除安全隐患,为我国城市立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文/大会秘书处整理